近日,平塘縣法院利用移動微法院的掌上法庭功能成功調解一起民事糾紛,并成功送達了調解書,開啟了平塘縣法院互聯網+審判新模式。
2018年9月16日,原告與被告以投資車貸為由簽署了一份《投資協議委托書》,約定由原告“借款”給被告5萬元,后因該款項發(fā)生糾紛。2020年1月,居住在浙江溫州的原告將起訴狀、證據等材料郵寄到平塘縣人民法院。案件隨機分配由綜合審判庭審理。經電話了解,雙方當事人都在外省,因受疫情影響,當事人出行受到限制,同時到法院開庭將耗費人力、物力和時間。為解決異地審理、送達問題,案件承辦法官及助理決定利用“貴州移動微法院”解決當事人糾紛,隨后即通過電話方式引導雙方當事人進入“移動微法院”的掌上法庭進行審理。

庭審當日,雙方當事人通過微法院達成了協議,法官據此制作了調解書,并在掌上法庭當即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了法律文書,程序自動生成了送達回證。當事人足不出戶,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疫情防控期間,為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平塘縣人民法院充分運動智慧法院技術,積極推進網上立案、在線庭審、調解等線上訴訟服務,依法開展審判工作,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