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黨!感謝政府!感謝檢察院!1萬元的救助金雖然不多,但是對我們被害人家屬所受的傷害卻是極大的安撫,我們很感激······”。
3月26日,平塘縣檢察院對一起25年前故意殺人案的被害人之女陳某發(fā)放司法救助金。陳某接過司法救助金,激動不已表示感謝。

1995年11月,陳某的父親遇害身亡,當年陳某年僅2歲,母親于1996年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陳某自幼與其三叔 (殘疾人)生活,后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小學畢業(yè)后就輟學在家務農(nóng),現(xiàn)獨自一人生活,平日以務農(nóng)維持生計。2020年11月,犯罪嫌疑人陳某出逃25年后,被江蘇省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今年2月,平塘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平塘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后,立即展開認真細致的調(diào)查,先后到被害人家中核實家庭情況。因被告人陳某無民事賠償能力,承辦檢察官主動向控申部門檢察官轉(zhuǎn)介該線索,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為被害人女兒陳某申請到司法救助金1萬元。

近年來,平塘縣檢察院始終將國家司法救助工作作為黨為人民謀幸福的一項民心工程,特別是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平塘縣檢察院積極將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中,以活動為契機,履行檢察職能,急群眾之所急,及時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為因案致貧的困難群眾提供了有效的救助,讓被救助的被害人家屬感受到更多的溫暖,以實際行動,傳遞人文關懷,維護司法正義,彰顯檢察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