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甕安法院猴場法庭到猴場鎮(zhèn)小河山社區(qū)石板坪村巡回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
8月23日,猴場法庭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經(jīng)了解被告胡某某患病多年,行動不便,且住所偏僻,無法到庭領取相關應訴材料,亦無法接收電子送達信息。本著為民服務的宗旨,猴場法庭主動上門向胡某某送達相關應訴材料,告知開庭時間,并向其釋明所享有的法律權利。
9月15日,猴場法庭干警驅車四十余分鐘,又在鄉(xiāng)間小路步行三公里,在烈日下以人背肩扛的方式將法庭搬到胡某某家門口就地開展巡回審判。
審理中,承辦法官耐心聽取了雙方的訴求和爭議焦點并釋法析理,在審理的同時也給當事人和旁聽人員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宣傳課。雖然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未能達成調(diào)解,但是都十分贊賞法庭干警便民利民、送法上門的優(yōu)良作風。
巡回審判作為司法便民服務的重要舉措,不僅可以為當事人減少訴累,滿足特殊群體司法需求,同時在審理過程中還起到普法宣傳作用。猴場法庭一直致力于為轄區(qū)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以實際行動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推行多項司法便民舉措,使矛盾糾紛就地化解、源頭化解,為群眾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務,傳遞司法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