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公平正義的案件“質檢員”
公安法制民警,他們精通法律,熟悉辦案程序,他們是執(zhí)法辦案的“質檢員”,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潘忠勇就是其中一員。
荔波縣公安局法制大隊教導員潘忠勇,一直以敢于爭先的“釘釘子”精神,不遺余力推動法治公安建設。一方面,深入執(zhí)法辦案單位隨警作戰(zhàn),跟進服務,提供法制支撐,指導偵查取證;另一方面,以“人一之,己十之,人十之,己百之”的韌勁,持續(xù)狠抓機制建設,不斷加大日常執(zhí)法巡查和監(jiān)督管理,推動荔波公安執(zhí)法規(guī)范化水平不斷提升。
“不合格,再偵”
“每次到法制進行案審,心里都發(fā)怵”。這是荔波縣公安局辦案民警普遍的感嘆,因為在法制大隊有個不講情面的老潘。
在開展各類案件審核中,潘忠勇嚴把案件質量關,切實做到從每份證據(jù)到每個法律文書、從每個法律條文到法律適用都一一仔細審核,認真查找問題,對案卷存在問題的全部要求再審,并留言予以指出,不放心的就主動打電話給辦案民警耐心講解。
因要求嚴格,提交給他審核的案件許多都被打回整改。潘忠勇坦言道“這樣做雖然耗費了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但對民警而言,很有針對性,記憶效果極佳。”通過這樣的方式,潘忠勇能從根本上扭轉同一執(zhí)法問題,即“出現(xiàn)——整改——又出現(xiàn)”的困局。
潘忠勇把執(zhí)法質量作為公安機關“執(zhí)法公正”的“生命線”,在自己的崗位上忠實踐行著總書記的要求。
他提出建立每月最佳最差案件評選工作機制。對于每月評出的最差案件的辦案民警和所隊負責人,要在全局大會上進行公開剖析和表態(tài)發(fā)言,這個工作機制收到了良好的執(zhí)法警示效果。“丟臉丟大了,從那以后我再也沒有出現(xiàn)類似情況”,一位民警對記者說。
正是因為老潘的嚴格,才換來了荔波公安執(zhí)法質量多年的優(yōu)秀。近三年來,潘忠勇審核過的各類刑事行政案件就有400余起,均未出現(xiàn)行政執(zhí)法過錯、行政復議撤銷、行政訴訟敗訴、刑事存疑不訴和無罪判決案例。
守護法律的公平正義
一線民警都說“有老潘在,我們辦案就有了底!”在潘忠勇的心里,自己不僅僅是案件出口的“質檢員”,更是執(zhí)法辦案的“服務員”和“指導員”,不能只是“坐堂辦案”,就案審案,而是要經常性地隨警作戰(zhàn)。在一些疑難、復雜和重大影響案件中,他總是提前介入,搞好法律支撐、指導走向,確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融會貫通,有機統(tǒng)一。
2018年1月,在指導辦理村民吳某某封堵通村道路的行政案件中,直覺告訴老潘,這絕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案件。于是,他與辦案部門溝通,提出轉為刑事偵辦的法律意見,并全程跟蹤作戰(zhàn),終于將吳某某繩之以法。
2018年3月,潘忠勇根據(jù)上級安排和要求,參與偵辦一起強迫交易案。通過指導偵查,梳理證據(jù),還原案件事實,對照相關法律依據(jù),最終運用法治方式摧毀了一個暴力性犯罪集團。
2019年7月15日,潘忠勇被指定全程參與一起涉黑案,負責證據(jù)把關、事實梳理、法律適用等綜合性工作,成為全案走向的“方向標”和案件出口的“質檢員”。由于這起黑社會性質案件涉案人員眾多、案情復雜,在收集證據(jù)、認定事實、法律適用等方面存在諸多疑難性,而且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完成移送審查起訴。面對艱巨的任務和光榮的使命,潘忠勇干脆把自己封閉在專案組,200多卷宗、4萬余份材料、撰寫補證提綱20份、完善各項報告材料30余份...這些數(shù)字也讓他在同事們眼里成了名副其實的“拼命三郎”
“每份證據(jù)到每個法律文書、每個法律條文到法律適用,潘忠勇一一仔細審核!”回憶起當時的情形,參與案件的同事們深有感觸。
在案件訴訟攻堅期,他沒日沒夜,熬了近一個多月的時間完成了近3萬字的起訴意見書,用事實和證據(jù)還原了這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形成、發(fā)展、壯大、轉型過程,得到了檢法機關的高度認可,使得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得以順利推進。
主題黨日活動中,潘忠勇跟群眾在一起
“做警察,就要為人民、講奉獻、負責任!”正是有他這種無私的奉獻精神,更加有力的彰顯了公安機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治安大局穩(wěn)定的時代擔當,也開創(chuàng)了荔波法治公安建設新篇章。2018年以來,荔波縣公安局法制大隊連續(xù)四年獲全州公安機關執(zhí)法質量考評第一名,2019-2021年連續(xù)三年被評為全省公安機關執(zhí)法質量考評優(yōu)秀單位,2021年獲全省“七五”普法先進單位。潘忠勇,這位“質檢員”為荔波縣獲評2016-2020年度“平安中國建設示范縣”作出重要的法治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