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惠水法院審理一起故意傷害罪案件,一家父子倆雙雙獲刑。
簡要案情:
2023年2月某日晚,年輕氣盛的楊某某因其父親與人打架一事,氣憤不過,與丈夫邀約朋友吃飯商量如何要個說法。“朋友就酒,越喝越上頭”,凌晨時分,眾人招朋引伴十多人至被告人龔某甲家,在院壩里吵嚷著要個說法。可能是“仇人見面”,或許是“酒精加持”,拍開大門后,楊某某出言侮辱龔某甲,雙方開始相互謾罵,在爭吵中楊某某用腳踢龔某甲,由此引發(fā)了雙方打架。
這時,同樣年輕氣盛的龔某乙在家中看見父親龔某甲被楊某某毆打后,便從家中手持兩把菜刀沖了出來,朝楊某某揮砍,龔某甲也從廚房中拿出一把菜刀在院壩中揮砍,嚇退眾人。楊某某在退離時,不慎摔倒在院壩內(nèi),被龔某甲、龔某乙持菜刀砍中,造成輕傷二級的后果。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龔某甲、龔某乙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被害人輕傷二級的結(jié)果,其行為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二被告人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本案中被害人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對二被告人可以從輕處罰;二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最終,法院根據(jù)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被告人龔某乙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告人龔某甲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作者:楊世昭
編輯:簡遠睿
審核:陳 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