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從源頭上減少進入執(zhí)行程序的案件數量,減輕當事人訴累,荔波縣人民法院積極推進“執(zhí)源治理”工作,將糾紛解決由“強制”變?yōu)?ldquo;主動”,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節(jié)約了司法資源。
近日,荔波法院實質性化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被告潘某主動向原告李某履行付款義務,原告撤訴。該案從接收訴狀到結案不到20天時間,真正做到一次不用跑就案結事了,實現(xiàn)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2023年5月10日,茂蘭人民法庭受理原告李某起訴潘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網上立案),原告李某與被告潘某口頭約定,原告將其培養(yǎng)的價值8萬元盆景賣給被告,被告支付1萬元作為定金,支付定金后,由原告直接將盆景裝上被告指定的車輛,運費、上下車車費全部由被告負責,被告承諾將盆景裝車后支付全部尾款,另因被告承諾當天即付清余款,故被告愿意作1萬元的讓步,被告僅需支付7萬元。后被告未按約定全面履行付款義務,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2.6萬元及利息。
承辦法官經詳細查閱案件材料,確認該案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案情簡單清晰,本著為雙方當事人提供便利、減輕訴累的原則,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耐心細致地向潘某說明拖欠不付款的法律后果,講清利害關系,在法官的悉心勸說下,被告于5月25日主動向原告支付了所訴全部款項,原告遂撤回了起訴。
下一步,荔波縣人民法院將繼續(xù)探索執(zhí)源治理新路徑,為群眾提供化解糾紛的多元化渠道,打造執(zhí)源治理新高度,以高質量的司法服務,全面助力鄉(xiāng)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