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 物簡介】羅國倫,男,漢族,中共黨員,現(xiàn)任羅甸縣人民法院三級高級法官,生于1963年6月,1980年12月參加工作,今年已60歲。1991年10月,羅國倫從羅甸縣原城關(guān)區(qū)公所遴選到羅甸縣人民法院工作,一干就是30余年,至今仍然在審判崗位上工作,堅守初心,篤行不怠。
走進羅甸縣人民法院四樓刑庭辦公室,往里走右邊有間小屋子,屋子里陳設(shè)干凈簡潔,擺放著一張小沙發(fā)、一個書柜和一張辦公桌。辦公桌上有兩臺電腦和一臺小型打印機,打印機上是一摞厚厚的卷宗。桌前坐著一位精神矍鑠的老者,戴著老花眼鏡,兩鬢間雖已綴滿絲絲白發(fā),但卻不凌亂。他正在一頁頁地翻閱著卷宗,并不時地用筆在空白紙上寫著什么,偶爾還從身后的書柜拿出法條工具書查查,很快面前的紙就被寫滿。這位老者,就是羅甸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羅國倫。

30余年來,羅國倫曾先后在立案庭、民事審判庭、審判監(jiān)督庭、刑事審判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副院長,審理過眾多疑難復(fù)雜的案件,接待過無數(shù)當事人。在從事法院工作的30余年間,羅國倫始終堅守在辦案一線,扛起審判主責主業(yè),堅持依法客觀公正辦案,負責審查立案2000余件,審判各類案件1500余件,制作各類案件審理報告和判決書各1500余份。在經(jīng)其審查、審判的各類案件中,無一件錯案和群體信訪案件。
“公堂一言斷勝負,朱筆一落命攸關(guān)”,這是對刑事法官最貼切的評價。進入法院工作以來,羅國倫在刑事審判崗位的時間就長達20多年,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刑事口資深老法官。作為一名刑事法官,羅國倫深知刑事審判決定著當事人的生命和自由,來不得半點馬虎,因此,無論大案小案,他都不會有一絲懈怠。為了理清犯罪事實,準確適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對每一起承辦的案件,羅國倫都會一頁一頁仔細閱覽卷宗材料,反復(fù)推敲每一個細節(jié)和證據(jù)。
基層法院案多人少,法官辦案壓力大。他說:“壓力更多的是來自責任,法槌之下關(guān)乎每一條生命的存在,所以必須慎之又慎。”因為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所以他總是全力以赴辦好每一個案件。刑事案件審理的特點就是程序多、時間緊,白天大多數(shù)時候都是忙著開庭和接待當事人,加班查閱卷宗梳理案情對羅國倫來說已經(jīng)是常態(tài)。
這一路走來,羅國倫始終保持著兢兢業(yè)業(yè)、勤勤懇懇、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fēng),將辛勤汗水揮灑在平凡的崗位上,用實際行動兌現(xiàn)人民法官的承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