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被騙給我的打擊太大,我以為我的錢已經(jīng)沒有希望追回了,沒想到檢察機關(guān)能幫我挽回這么多損失!”被電信詐騙的Y某某在領(lǐng)到退賠款后激動的握住檢察官的手,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
2024年5月17日上午,Y某某接到一個陌生電話稱要退還其之前購買的課程費用,Y某某得知可以退款后就添加對方QQ號,并按照對方指定網(wǎng)址下載APP進行注冊,同時將自己的姓名、手機號碼、QQ號和銀行卡號全都提供給對方。Y某某收到220元的退款后,更加相信對方,對方借機向其提出購買基金的意見,并稱購買不同數(shù)量的基金會有不同的回款,承諾會把購買基金的錢連帶回款一起退還Y某某。Y某某一開始購買少量基金,對方如約退還部分款項,隨著Y某某在對方不斷的刺激和誘惑下加大購買金額后,對方便以各種借口不予回款,同時提出Y某某需要繼續(xù)購買更多的基金才能獲得回款,此時Y某某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經(jīng)偵查,Y某某被騙的資金中有4萬元流入被告人甘某某提供給他人使用的銀行賬戶內(nèi),最終甘某某被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判刑。承辦檢察官在辦理該案期間,同步開展追贓挽損工作,通過釋法說理讓甘某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構(gòu)成犯罪和給被害人帶來的損失,并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退回贓款4萬元。2024年10月22日,都勻市檢察院將追回的資金4萬元發(fā)還給Y某某,同時向其進行反詐宣傳,并叮囑其切勿輕易相信網(wǎng)絡(luò)上的虛假信息及各種投資,切勿輕易向他人轉(zhuǎn)賬,守好自己的“錢袋子”。2024年以來,都勻市人民檢察院堅持執(zhí)法辦案與追贓挽損并重,堅持“高質(zhì)量辦好每一個案件”,累計追贓挽損152萬余元。
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將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自覺維護人民權(quán)益,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