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將自家房后的通道給你家加固、加寬使用。”
“我也愿意維護通行道路。”
近日,在都勻市勻東鎮(zhèn)的一個調解現(xiàn)場,一起兄弟兩家間的糾紛被化解在了“房前屋后”。
這個糾紛因何事而起?還要從10多年前的建房占用道路糾紛說起。
兄弟兩家,早年矛盾埋下隱患
原、被告兩家是親兄弟關系,本應和睦相處的兩家,卻因一些瑣事在多年前就曾陷入矛盾之中。兩家的房屋緊緊相鄰,由于地理位置原因,原告家若要駕駛機動車回家或出門,就必須經(jīng)過被告家門前的曬壩,如只是步行,可直接從被告家房后通過。時間回到2006年,被告家因建新房需要,將通往原告家的道路占用,兩家便開始產(chǎn)生矛盾。2010年3月某天,為了解決通行問題,雙方曾鄭重地簽署了一份調解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原告家在不運輸重物的情況下,應從被告家房屋西邊(房后)通道通行;原告若運輸重物,被告同意原告從其房屋北邊、東邊通道曬壩通行;若被告整修其房屋北邊及東邊通道曬壩,由原告負擔30%的費用,由被告負擔70%的費用。
歲月流逝,矛盾再次逐漸顯現(xiàn)
然而,生活總是充滿了曲折。在協(xié)議履行的過程中,新的問題又出現(xiàn)。原告家飼養(yǎng)的家禽有時會調皮地跑到被告家的曬壩上,這一跑,就跑出了衛(wèi)生問題。而被告家的曬壩,需要用于曬谷物等。原告家又需經(jīng)常駕駛三輪車到市場上賣菜,每當被告曬谷物的時候,原告的通行又會產(chǎn)生影響。矛盾就這樣一點一點地積累起來,雙方對彼此的不滿也與日俱增。終于在某一天,被告在房屋北邊、東邊的曬壩堆放起磚塊,擋住了原告的通行之路。無奈之下,原告向都勻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被告排除妨害。
法官出手,他們最后握手言和!
都勻法院勻東法庭的承辦法官接到案卷材料后,經(jīng)過仔細閱卷,看到兩家關系特殊,并且相鄰權應以調解為宜,考慮兩家有調解基礎,結合當?shù)厝肆晳T講少數(shù)民族語言, 便叫上法官助理和“特別翻譯人員”(熟悉少數(shù)民族語言的法院工作人員)一同前往現(xiàn)場。經(jīng)過現(xiàn)場仔細查看,耐心地聽取雙方的意見。為了更好地了解雙方的真實需求,他們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別與雙方溝通,認真梳理矛盾點。本著“謙和禮讓,和諧共處”的原則,結合兩家位置特點,“調解小隊”經(jīng)過 4 個多小時的不懈努力,被告愿意將自家房后原只夠單人通行的小路給原告加固、加寬至3米左右使用,足夠機動車通行,雙方心中的堅冰漸漸融化。被告同意給予原告通行便利,而原告也自愿維護到家的必經(jīng)道路。這場房前屋后的糾紛,終于圓滿地畫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