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謝你了,我家的糾紛不用打官司也解決了,謝謝你們幫我修復了我和我父親的關系,這面錦旗你一定要收下”,近日,一面寫著“訴前解紛和氣省心”的錦旗送到龍里法院洗馬法庭張貴勇法官手中。事情還要從一對父女的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件說起。
2021年6月4日,已結婚單獨立戶的宋某乙與父親宋某甲約定,將父親宋某甲某林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宋某乙,并由宋某乙補償宋某甲38萬元。宋某乙按約定先行支付30萬元給宋某甲,待該林地確權在宋某乙名下并辦理林權證后,宋某乙再支付剩余8萬元給宋某甲。
父女雙方簽訂約定協(xié)議后,女兒宋某乙著手在案涉林地修建養(yǎng)殖房發(fā)展養(yǎng)殖業(yè),但這時父親宋某甲卻以女兒未支付剩余8萬元補償款為由多次阻止施工。
宋某乙不想與父親產生過多爭執(zhí),向村、鎮(zhèn)等有關部門尋求幫助。經多次協(xié)調處理未果,宋某乙于2024年3月以排除妨害為由訴至洗馬法庭。
“法官,我們是父女,但是我們也是按照約定簽訂了協(xié)議,我父親就應該按照協(xié)議履行。這回我是真的沒有辦法,無奈才把他告上法庭,希望法庭來幫助我解決這個事情。”宋某乙對洗馬法庭張貴勇法官表達到。
在初步了解案情后,張貴勇第一時間聯(lián)系雙方當事人及案涉林地所在地村委會,通過電話溝通、實地走訪等方式詳細了解案件情況。經了解發(fā)現,案涉林地確屬仍登記在宋某甲名下,雙方矛盾的焦點就在那未支付的8萬元補償款及案涉領地變更登記的先后問題上!
“我和我爸爸當時是講好了,先變更登記我再付這8萬元。我肯定不會差他的!”
“她錢沒給完,如果不先把這8萬元付給我,我就不去變更。等于是我作為父親我要哄她?”
父女雙方各執(zhí)一詞,僵持不下。面對父女之間的矛盾焦點,張貴勇利用走訪村委會、相關權利人以及函詢縣有關部門等方式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也為父女詳細闡釋了案涉林地權屬變更登記的程序和法律規(guī)定等問題。
為了讓父女之間的矛盾盡快緩和,2024年4月12日,張貴勇針對父女倆最關心的案涉林地權屬變更問題,幫助協(xié)調縣有關部門、村委會、鎮(zhèn)政府、測繪機構、利害關系人等多方參與,在相關部門的互相配合下,完成了案涉林地測繪、指界等工作。后張貴勇再次組織父女倆進行調解,分別為當事人就涉案問題進行釋法明理,并勸導雙方當事人要從維系親情關系方面多考慮,不要因為一個誤解導致親情破裂,得不償失。
經多次溝通、協(xié)商,最終于2024年9月相關部門為其父女完成了案涉林權變更登記工作,協(xié)議約定的后續(xù)問題也迎刃而解。為表達感謝之情,宋某乙特地來到龍里法院醒獅法官工作站為張貴勇送上錦旗。
“錦旗是榮譽,也是鞭策,這面錦旗承載著當事人對我們辦案的認可,也寄托著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期待”張貴勇說。
下一步,洗馬法庭將加強非訴解紛模式的宣傳力度,做實人民調解指導工作,積極推動非訴解紛機制建設,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解紛需求。